2016-03-02 10:42: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1日電 臺灣旺報1日文章稱,臺灣如何平衡兩岸經濟資源不對稱流動、合理分配兩岸經濟交流利益與維持臺灣經濟自主性,但又能利用兩岸經濟整合與大陸經濟擴張的機遇,突破臺灣當前的經濟發展與加入亞太經濟整合體制的困境,是下一任當局必須面對嚴峻挑戰。
文章說,臺灣應該建構“兩岸經濟整合新模式”:加速推動臺灣經濟轉型與升級,有效建構臺灣經濟安全機制,協助臺商在大陸的公平經商環境,運用臺商的經營優勢建立臺灣地區的國際經濟合作平臺,適當運用大陸生產資源與市場,平衡參與兩岸與國際經濟整合體制,提升臺灣競爭優勢與厚植臺灣的經濟實力。
面對兩岸經濟交流,臺灣要有三合一的政策目標:促進經濟成長與就業、公平分配兩岸經濟交流利益、更有效地管控安全風險。同時臺灣應該采取三合一戰略的平衡途徑:臺灣大規模經濟結構改革與產業升級、深化兩岸經濟制度性整合、參與亞太經濟整合體制。
在三合一戰略的平衡途徑基礎上,臺灣可采取以下10策:
第一,修法: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加入兩岸經濟安全規范,保護臺灣在兩岸經濟整合過程當中的關鍵技術、人才、知識產權、信息安全、企業、產業、經濟穩定與永續發展、經商公平與安全;重大經濟安全事件由陸委會提出評估報告,“立法院”決議后執行。
第二,檢討:在“立法院”之下成立“兩岸經濟安全檢討委員會”,定期發布兩岸經濟安全的檢討報告,并提出兩岸經濟安全政策建議。
第三,評估:提供兩岸各類經濟整合的政經效應全面評估,包括經濟安全;經常性檢討與公開兩岸經濟協議執行成效。
第四,溝通:透過產官學研會議,檢討當前兩岸經濟整合的問題與困境,評估兩岸各項產業整合對臺灣經濟發展貢獻方式與策略,以建構兩岸經濟整合新模式,兼顧臺灣經濟發展與經濟安全雙贏的作法。
第五,借力:利用先進地方的安全審查與防護機制,作為臺灣經濟的安全閥,例如:在先進地方獲準投資營運一定年限的大陸企業可以投資臺灣,在先進地方獲得工作簽證與居留權一定年限的大陸人才可以到臺灣工作,先進地方開放投資的產業可以開放兩岸相互投資。
第六,共識:針對重大兩岸經貿整合議題,透過產官學研會議凝聚初步共識,再透過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進而透過民調探詢社會共識,向立法機構提出評估報告經同意后,確立為兩岸經濟整合議題的共識。
第七,有效:一旦臺灣內部取得共識或經立法機構同意開放的兩岸經濟交流領域,當局便必須做好各種配套與鼓勵措施,有效發揮經濟利益、降低安全風險。
第八,透明:針對兩岸經貿交流主要議題提供當局立場說明,同時作為兩岸經貿政策檢討的基礎。
第九,監督:兩岸經貿談判應受“立院”適當監督,并密切對朝野“立委”領袖簡報談判策略、過程與結果。
第十,試點:要有效降低政經風險與不確定性,并且提供兩岸經濟交流的政經利益與成本范例,臺灣應在某些政策、經濟領域與地區透過漸進的方式進行試點試驗。(作者童振源 兩岸政策協會理事長、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訪問學者)